二道江区, 吉林省通化市的市辖区之一。地处东北亚中心位置坐落在吉林省南部,长白山脚下、浑江中游。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25°50′至126°20′,北纬41°32′至41°52′,东邻白山市,南北与通化县相连,西与东昌区相接。二道江区下辖三镇一乡两个街道办事处,幅员378平方公里,人口14万人(2008年)。2012年年末,二道江区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亿元。远古时代(约2—4万年前),通化二道江区地域已有人类生存。新石器时代(约5—6千年前),早在6000多年前,通化市浑江两岸已有新石器时代的古人类,在渔猎稼穑,繁衍生息。随着历史的发展,通化二道江区的古人类经过长期相互影响,逐渐形成了华夏、肃慎、濊貊三大语族先世居住的地方。西周初,通化二道江区为肃慎之南界,宣王时,在“肃慎、燕、毫吾北土”的“北土”境内封韩候,主领当地濊貊民族。通化为韩候领地。韩候失国后,被商朝王族箕子建立的“箕子朝鲜”所统治的候国并入,箕子候国为周王朝册封的诸侯国,通化二道江区为周的领地。
二道江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